近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就一起表情包侵害真人秀节目著作权案件进行释法。

厦门爱图公司将菠萝电视台明星真人秀节目片段截取制作成200多张动态截图,添加文字、表情符号、滤镜贴纸后,放在其运营的微信小程序“表情包制作生成器”上,并以表情包的形式向用户提供在线观看、下载,在线“改图”服务。菠萝电视台认为爱图公司从中牟取了巨大的广告收益,严重侵害了菠萝台的著作权,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侵权表情包使用的画面是经过电视台特写镜头处理、创意剪辑编排的,对节目整体的著作权保护应当延伸至此类画面或片段。在未经菠萝台许可的情况下,应认定爱图公司侵犯了菠萝台对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些表情包是通过爱图公司运营的小程序发布,爱图公司也未证明表情包是其他公司上传,故应该承担责任。

思明法院进一步释法:出于商业目的制作、传播侵权表情包,或将他人享有权利的表情包进行商业性使用,若未经授权、未向权利人支付报酬,即便是少量的使用也可能构成侵权。使用、传播真人形象的同时还恶意丑化他人形象,贬低他人人格,降低他人的社会评价,可能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好友之间频次不多、传播范围极为有限的日常交流、转发或“斗图”,一般不会认定构成侵权。但大量使用或传播,已经影响到原权利人了,仍需获得许可或支付报酬,不能因为权利人尚未追责就认为可以随意使用。

(来源:思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