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就《法律援助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日前,司法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1月18日。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总体性规定;二是告知、转交、指派等工作衔接的具体规定;三是保障法律援助人员履职的有关规定;四是法律援助工作监督及附则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细化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告知义务以及告知的方式,明确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的时限,规范通知辩护和通知代理的程序,加强与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的衔接,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规范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程序等。
(来源:司法部)
法规链接:《司法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总体性规定;二是告知、转交、指派等工作衔接的具体规定;三是保障法律援助人员履职的有关规定;四是法律援助工作监督及附则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细化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告知义务以及告知的方式,明确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的时限,规范通知辩护和通知代理的程序,加强与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工作的衔接,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规范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程序等。
(来源:司法部)
法规链接:《司法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