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
《公告》规定,《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同时,《公告》明确,《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中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来源:财政部
法规链接:《关于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