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社厅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服务对象有三类:一是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包括拟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创业的农民工,因疫情滞留就业地或主动留岗的务工人员,以及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长江禁捕退捕渔民等重点帮扶对象;二是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三是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特别是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抗疫保供企业。

《通知》提出,将在2023年1月一3月期间开展包括广泛进行政策宣传、大力推介就业创业项目、精准开展对接服务、密集组织招聘活动等在内的一系列活动,做到就业有支持,用工有保障,并使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