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税费征收保障办法》(以下称《办法》)。

《办法》共6章48条,分为总则、税费服务、信息共享、税费协助、监督保障、附则。第一章为总则,提出了制定《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原则等;第二至第五章为分则,从税费服务、信息共享、税费协助、监督保障等四方面,明确了税费征收保障的具体规定和措施;第六章为附则,规定了《办法》的生效时间。

《办法》的主要特点和内容可以总结为四项内容。一、突出税费皆重理念。二、突出多方协同治理。三、突出数据共建共享。四、突出监督保障机制。

其中,在突出数据共建共享中《办法》提出四项细化要求:一是将“数据共享”纳入税费征收保障工作的原则内容,凸显了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要求和数据共建共享的独特优势;二是强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税务机关持续完善参保登记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的信息共享机制;三是明确本市部门之间税费信息资源共享按照《上海市数据条例》《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行目录管理;四是强调信息使用部门对授权使用的共享税费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