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
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下称《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规则》提出,矿业权出让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公开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规则》进一步明确,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的,应当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中进行。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要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的,应当按照出让登记管理权限,在同级交易平台或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的交易平台中进行。自然资源部出让登记权限需要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的,出让相关工作由自然资源部委托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交易平台实施。
(来源:自然资源部)
法规链接:《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
《规则》提出,矿业权出让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公开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规则》进一步明确,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的,应当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中进行。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需要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的,应当按照出让登记管理权限,在同级交易平台或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的交易平台中进行。自然资源部出让登记权限需要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的,出让相关工作由自然资源部委托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交易平台实施。
(来源:自然资源部)
法规链接:《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