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
日前,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从市政基础设施的界定、市政基础设施的会计核算依据、市政基础设施的记账主体、市政基础设施的明细核算等六个方面作出安排。《通知》规定,市政基础设施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5号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等规定。但是,列入文物文化资产的市政基础设施,其会计核算适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中关于文物文化资产的相关规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形成的市政基础设施,其会计核算适用《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及其应用指南。
(来源:财政部)
法规链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
《通知》从市政基础设施的界定、市政基础设施的会计核算依据、市政基础设施的记账主体、市政基础设施的明细核算等六个方面作出安排。《通知》规定,市政基础设施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5号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等规定。但是,列入文物文化资产的市政基础设施,其会计核算适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中关于文物文化资产的相关规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形成的市政基础设施,其会计核算适用《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及其应用指南。
(来源:财政部)
法规链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