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社厅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创业齐鲁十大推进行动”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举措以及工作要求三部分内容。其中,在主要举措中《通知》共提出包括实施“重点企业领创行动”、 实施“灵活就业保障行动”等在内的共十项具体工作措施。

《通知》提出,实施“创业政策扶持行动”。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降低创业融资成本,加大对初创实体、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完善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将新市民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支持各市制定符合实际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各市实施“政策找人”“免申即享”新模式,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领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有条件的市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不低于2000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